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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广西北海工业园区青年职工中开展

首届"五小"竞赛活动的通知

园区各团支部,各企业:
    为引导广大园区团员青年从“小”做起,立足本职岗位,关心企业的发展,促使园区青年在生产实践中发挥聪明才智,动脑筋,想办法,解决生产岗位上存在的问题,促进生产的发展。团广西北海工业园区工委拟在园区团工委辖各支部、各入园企业、各有关单位青年职工中开展首届"五小"竞赛活动,初拟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讲话精神,结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凝聚广大青年的智慧和力量,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园区及促进企业产品的更新换代、工艺和设备的革新改造、管理的与时俱进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继续解放思想,创新突破,实现企业和园区又好又快发展。


三、活动目的
    引导广大园区青年从“小”做起,立足本职岗位,关心企业的发展,促使园区青年在生产实践中发挥聪明才智,动脑筋,想办法,解决生产岗位上存在的问题,促进生产的发展;为加快构建“富裕、文明、和谐”园区做贡献。


四、活动时间
    1、活动开展:2008年4月8日至5月18日
    2、成果初审:2008年5月19日至5月21日
    3、成果审核:2008年5月22日至5月25日
    4、成果公示:2008年5月26日至6月1日
    5、成果奖励:2008年6月5日至6月8日


五、活动内容
    围绕产品的更新换代、工艺和设备的革新改造开展“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攻关。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围绕企业(单位)技术改造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在努力掌握技术的基础上,进行设备、工艺的小革新、小改造,不断改进设备性能、提高工艺水平、加速引进技术的国产化,以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促进安全生产。
  (二)围绕企业(单位)开发新产品,开展适销对路产品的小发明、小革新、小设计、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产品种类,多研制并推出新型实用的“四新”(新造型、新花色、新规格、新包装)产品,同时参与开发一些质量好、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大的高档次产品,发展“名优特新”产品,从而推动产品的更新换代,满足市场多层次的需求。
  (三)围绕改进企业(单位)操作技术,加强操作方法的小革新、小发明,总结、推广先进操作法,以促进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四)围绕企业(单位)深化改革和强化管理,积极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经营决策、完善管理、挖潜改造、市场营销献计献策,不断推进企业(单位)改革和管理的现代化、标准化。


六、活动组织与要求
    1、园区成立活动开展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领导工作和成果审核,由园区管委会陈勋主任和工委沈平书记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林琳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由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马红薇、谢文、刘永康、杨桢、黄健组成;成员由彭裔林、李忠、陈夏思、蒋德明、欧阳宏、林宁、蒋道明、伍少琼、陈冬生等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开展日常工作及成果初审;园区团工委副书记陈冬生任办公室主任。
    2、各团支部、各入园企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活动组织领导,结合青年的特点和企业的实际需要,加深对开展青工“五小”竞赛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为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上的保证。
    3、各企业(单位)领导要把青工“五小”竞赛活动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和技术进步的总体目标,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抓紧抓好;企业领导要对“五小”活动的经费给予支持,提供必要的资助;各级“五小”活动经费,主办部门要共同筹集,同时争取财政支持,从而积极为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
    4、企业团组织要积极配合企业领导搞好活动日常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不断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团组织在具体组织推动“五小”活动的过程中,要实行活动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指标层层分解,逐一落实到团支部和团员青年,在各企业车间、班组广泛建立起青工“五小”研制攻关或新产品开发等小组,力求每年取得几项成果;团组织和团干部要发扬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深入实际、深入青工,注意研究“五小”活动的规律,配合企业领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交流经验,树立、推广典型,严格检查、考核,努力将工作做到实处,力戒一般号召和表面文章;团组织要力争通过开展“五小”活动,真正发挥在企业生产中的突击队作用,促进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的地位和凝聚力,进一步活跃团的工作。
    5、各团支部、各企业(单位)在5月18日前将经本企业(单位)初审的活动成果(需本企业或本单位出具同意报送的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园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非文字成果报送需同时报送书面说明材料。


七、活动奖励
    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成果情况分设奖项,予以物质奖励;拟设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或同等价值物品300元;二等奖2名,奖励现金或同等价值物品200元;三等奖3名,奖励现金或同等价值物品100元;并对具有实用性的成果向市有关部门推介,争取获得更大奖励;建议各企业(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本企业(单位)的成果予以奖励。
 

 

 

                                      共青团广西北海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