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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工业园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依法整治,强化监管;严格准入,打击非法;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
二、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存储企业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企业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7、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
8、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
9、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0、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11、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12、对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进行管理和实施现场动态监控情况。
13、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14、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15、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16、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项目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
(二)冶金、有色、机械制造企业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
2、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无正规设计或设计无资质的情况。
4、冶炼、铸造、煤气车间的控制、操作和值班室以及人员聚集场所的布置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情况。
5、重点环节部位安全设施情况:起重或吊运高温液态金属重罐(包)的设备是否采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起重机,罐(包)、吊耳和吊具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查;金属冶炼炉(高炉、转炉、电炉、精炼炉、加热炉、熔炼炉等)及各类浇注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煤气生产、储存、输送等各环节中预防煤气泄漏、中毒、爆炸的关键防护监控设施的配置、运行、检查、维护情况;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中毒窒息和防爆炸措施落实情况;冶炼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等工艺环节的监控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是否满足需要;重点环节(部位)防范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的设置是否有效齐备;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水、油、汽等物质的隔离防爆措施落实情况。
6、重点环节(部位)的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防范冶炼炉爆炸喷溅、熔融金属重包倾覆、压力容器爆炸、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重点环节(部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预案的内容是否满足应急救援的隔离、疏散、抢险、救援需要,是否有明确的应急组织机构、报告程序、应急联络方式、应急处置方案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对所有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定期进行预案演练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和使用情况。
8、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普查建档、风险辩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
(三)特种设备使用企业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管理人员落实情况。
2、安全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3、教育培训、操作规程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设备档案、作业人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5、建立事故报告、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和执行情况。
6、隐患治理、监控情况。
7、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四)建筑施工企业
1、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整治重点是:临边、洞口、施工吊篮、升降机防坠落措施等。
2、预防坍塌事故的整治重点是:基坑、边坡土方坍塌,脚手架坍塌、高支撑模板坍塌的防范措施等。
3、预防火灾事故的整治重点是:职工宿舍、办公室、仓库等临时设施的消防安全,施焊等明火管理,施工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储存与管理,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通道等。
4、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拆装与使用事故的重点是: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拆卸、使用等薄弱环节。
5、建筑施工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作业环节和部位。
(五)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1、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设置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设置铁栅栏和金属护栏,并在营业、生产、生活、工作期间保持畅通。
2、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
3、员工集体宿舍楼的疏散门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严禁锁闭或封堵。
4、消防设施、防火分区、室内装修和灭火器材的配备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5、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或开业前的检查手续。
6、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切实得到落实。
三、专项行动时间安排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存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4月初开始至明年12月10日结束。
(二)冶金、有色、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2008年4月初开始至2008年12月5日前结束。
(三)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自4月初开始至8月25日结束。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行动自4月初开始至8月20日。
(五)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4月初开始至8月20日结束。
四、有关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事故源于隐患,隐患不除、事故未已。根治一处隐患,才有可能减少一次事故。只有扎扎实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才能推进全园区、各企业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在夏季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于遏制各类事故,稳定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园区安委会专门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协调、督查和指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原则,各相关企业要切实抓好各自企业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企业都要成立专门的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和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不留死角。
二是要广泛宣传,加强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要群防群治,强化督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企业是主体,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园区管委会将按照省、市政府要求,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各企业要按照职责抓好企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把监督检查贯穿于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过程,加大力度,按照方案要求,深入排查每个企业、每个工作岗位、每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不留任何隐患死角和漏洞。安全执法部门要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园区安委会及时派出督查组进行督导,确保责任、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要注重实效,狠抓整改。各企业要把集中消除事故隐患,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落实。要突出隐患的排查、入库、监控、整改几个环节的工作,认真梳理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查出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落实监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凡是能整改的,坚决立即整改。不能整改完毕的,要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不能确保安全的一律关停,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五是要着眼长远,完善机制。各企业要立足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着眼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在隐患查找和整改中,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要以此为契机,分行业建立起完整的重大危险源和隐患档案,落实各项监控措施。
各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上报园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083917、208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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